剛結婚就離婚要分割財產嗎
上海離婚律師免費咨詢:剛結婚就離婚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平等協商分割,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結婚半年,沒辦法繼續了,問,是否要離婚。婚姻要繼續還是離婚,要系統分析,找到癥結,哪些地方可以修復,哪些要擱置,哪些要突破,哪些是可以求同存異的。
這個案例是這樣的,這對夫妻在戀愛期和新婚期都很恩愛,相互體貼,相互關注。有一天,男方突然知道,丈人和丈母娘一直反對女兒嫁給自己,還說過嫁給自己會受苦之類的話。從此以后,男方性情大變,對老婆再也不體貼,不關心了,老婆用錢要管,要批準,也不給老婆錢,本來說好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現在也不加了,也不去看望丈人和丈母娘,甚至不允許老婆回娘家。于是,夫妻倆的關系進一步惡化。感情不好了,那么,一連串的問題都出來了。
本來是正常的男女交往,女方也覺得不正常了,對于老公和已婚的女人的交往,總是疑神疑鬼,于是吵架、控制、指責老公,老丈人也參與夫妻之間的吵架。后來,女方問男方,你還愛不愛我?男方說,愛不愛不重要,你要覺得愿意過下去,就過,過不下去,就滾蛋。男方已經出口傷人了,連真實的感情也不愿意表達了。婚姻處于破裂的邊緣。
父母會子女婚姻的干擾、介入,會產生至關重要的作用,甚至是致命的。父母和子女的界限不清,會產生很大的問題,甚至會導致子女婚姻破裂,因為這種干擾容易產生積怨,尤其是男人,他的憋屈不會跟老婆講,也無人可以傾訴,于是心里總藏著這件事,就會用指桑罵槐的形式,或者轉移仇恨的方式來表達出來。所以,父母對于子女的婚姻,如果以前是反對的,現在要祝福他們,告訴他們,我以前是反對你們結婚的,但是你們現在結婚了,希望你們好好過,我們老兩口會支持你們的。也就是說,要把這種負性的種子挖出去,否則很麻煩。虹口區婚姻財產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