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31歲的王庫福是福建人,已經過了而立之年的他一直沒有對象。看著跟王庫福同齡的人孩子都會打醬油了,王庫福的母親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就托了當地的一個媒人替王庫福說媒。在媒人的介紹下,王庫福與女子李某相識,雙方見面均表示有感覺,不久便確立的男女關系。在家里人的催促下,兩人在認識兩個月后舉行了結婚典禮。
可就在結婚當晚,王庫福發現新婚妻子肚子上居然有一道類似于妊娠紋的疤痕,質問妻子是什么?妻子辯稱是自己之前做闌尾炎手術留下的疤痕,王庫福表示不相信。在王庫福追問下,妻子李某覺得隱瞞不下去了,便坦誠自己曾經意外懷孕過。王庫福聽到這個消息感到十分震驚和憤怒:“為了娶老婆,自己家里一共付了28.3萬彩禮,沒想到女方卻是這么一個情況!”
王庫福表示,在經過這件事情后他在當地成了一個笑話,自己已經無法跟妻子再繼續生活下去了,想要離婚,同時李某必須退還所有的彩禮錢。然而,李某表示,自己不同意退還彩禮,只說會走司法程序。對此,網友們議論紛紛......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寶山張廟律師提醒:男女雙方在結婚前應當坦誠相待,切勿將婚姻當成“買賣”的行為,既不利于樹立優良家風,又不利于夫妻履行互相忠誠、互相尊重、互相關愛的義務,是我國《民法典》不倡導的消極行為。夫妻雙方都應當樹立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念,維護正常的婚姻關系和秩序。上海婚姻律師咨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