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很多人的權利,解決很多家庭的住房問題,國家推出了公有住房這一政策,符合條件的人可以申請承租公有住房,公有住房不是屬于個人財產。那么公有住房能繼承嗎?下面就由上海遺產糾紛律師來為您介紹,希望能夠幫助到您。

一、公有住房承租人有哪些權力?
1、轉租權
公有寓居房屋承租人轉租房屋,不需征得出租人批準,但應當在簽訂轉租合同前書面告知出租人;未告知出租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賃合同。
2、轉租金的確定權
房屋轉租的房錢,由轉租當事人協商確定。
3、讓渡對房屋的承租權
公有寓居房屋承租人將承租權讓渡給他人,應當事先征得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4、與有承租公房居住權人的交換權
公有寓居房屋承租人互換應用各自承租的房屋,承租人應當事先征得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5、承租人戶名的變換請求權
公有寓居房屋承租人與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寓居人商議同等,要求將承租戶名變更為本處有本市常住戶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應予同意。
6、對出租人終止租賃關系的抗衡權
二、公房承租權能否作為遺產承繼?
在回復公房是不是擁有繼承權以前,咱們先來明確公有住房承租權的概念和特點。公有住房承租權是我國計劃經濟的產物,它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1、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是非法主體,是在國家構造或許國有、集體企、事業單位工作并達到一定工作年限的職工。

2、公有住房承租人與房管部分簽訂公有住房租賃條約以后,承租人對該公有房屋即具有了永久的占有權和使用權,非因特定事由,房管部門不得終止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3、公有住房房錢只是為了維持房屋培修的成本費用支出,遠遠低于市場價房屋租金。
4、公有住房的承租人享有除所有權之外的其余統統權力,即具有永久占有、使用、支配、轉讓等權利。
經由過程上述特性能夠看出,公有住房承租權具有了自立的公有財富的性子,其在性質上與物權中的用益物權相似。承租人作為權利人其權利受到法律保護,這些法律權利包括轉租、轉讓,當然也應當包括繼承。因此,公有住房承租權可以作為承租人遺產繼承。

以上就是上海遺產糾紛律師為您整理的關于公有住房能繼承嗎的相關法律知識了。綜上可知公有住房是不能夠繼承的,因為針對公有住房,個人只享有承租權不享有所有權。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上海遺產糾紛律師,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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