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事實婚姻是指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實際上已經具備夫妻關系的一種婚姻形式。自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修改后,對事實婚姻是否仍然受到法律保護一直存在爭議。本文閔行婚姻律師將就如何認定事實婚姻和事實婚姻的法律保護問題展開討論。

一、如何認定事實婚姻
1.實質共同生活
認定事實婚姻的關鍵是要確定是否存在夫妻實質共同生活。實質共同生活是指男女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相互扶持、互相關心、互相照顧、互相支持,并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了夫妻之間應有的感情和互動。
在判斷是否存在實質共同生活時,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男女雙方的住所是否共同;
(2)男女雙方是否共同承擔家庭生活的日常開支和家務勞動;

(3)男女雙方是否在互相照顧、關心和支持等方面表現出夫妻間的情感和互動。
2.社會認可
在認定事實婚姻時,應當考慮社會的認可程度。社會認可是指社會大眾對男女雙方的關系是否認同,或者是否具有夫妻關系的共識。如果男女雙方的關系得到了社會的廣泛認可,那么就可以認為他們之間存在事實婚姻關系。
3.事實婚姻的證據
要認定事實婚姻的存在,需要有相應的證據。證據可以是書面證據、口頭證言、物證等,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男女雙方的同居證明,如租房合同、水電費單據等;
(2)男女雙方的經濟交往證據,如銀行賬單、經濟合同等;
(3)男女雙方的社會交往證據,如親友關系、社會活動等;
(4)男女雙方對于夫妻關系的認可證據,如寫有對方姓名的情書、短信等。
二、事實婚姻的法律保護
自200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修改后,事實婚姻依然受到法律保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事實婚姻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具體來說,事實婚姻具有以下法律保護:
1.財產分割
在夫妻關系解除時,事實婚姻雙方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要求對財產進行分割。事實婚姻雙方應當依據財產分割協議,將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合理的劃分。
2.繼承權
在夫妻一方死亡時,另一方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享有繼承權。如果事實婚姻雙方已經具備夫妻關系,那么另一方可以按照繼承法的規定,享有合法繼承人的身份,獲得死者遺產的一定份額。
3.人格權保護
在事實婚姻關系中,雙方應當尊重對方的人格權和隱私權。如果一方侵犯了對方的人格權或者隱私權,另一方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4.離婚權保護
在事實婚姻關系中,一方如果想要解除婚姻關系,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應當依據事實婚姻的實質共同生活情況、社會認可程度和相關證據等因素,判斷是否存在夫妻關系,并依法作出裁決。
5.子女撫養權保護
在事實婚姻關系中,如果雙方有共同的子女,雙方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共同承擔子女撫養的責任。如果一方侵犯了對方的子女撫養權,另一方可以依據婚姻法的規定,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上海事實婚姻案例
下面通過一則上海市的事實婚姻案例,具體說明如何認定事實婚姻和事實婚姻的法律保護。
案例:
小王和小李是一對非婚生夫妻關系,他們在上海一起生活了多年,并且有了一個兒子。然而,因為某些原因,小王和小李的關系出現了矛盾,最終分手。在分手后,小李希望能夠獲得自己和小王共同賺取的財產和撫養兒子的權利。
小李通過法律途徑向上海市某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認定她和小王之間存在事實婚姻關系,并且要求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撫養權進行劃分。
在此案例中,法院經過審理,最終認定小王和小李之間存在事實婚姻關系。法院在認定事實婚姻的過程中,主要考慮了以下幾個因素:
1.共同生活情況
小王和小李在上海一起生活了多年,共同承擔家庭生活的費用,并且有了一個兒子。他們的共同生活情況證明了他們之間的親密關系,這是認定事實婚姻的重要因素之一。
2.社會認可程度
小王和小李的非婚生夫妻關系已經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可,他們的朋友和家人都認為他們是夫妻關系。這也證明了他們之間存在夫妻關系的事實。
3.相關證據
小王和小李的共同生活證明、社會認可證明等相關證據都能夠證明他們之間存在夫妻關系的事實。這些證據是認定事實婚姻的重要依據。
基于以上因素,法院最終認定小王和小李之間存在事實婚姻關系,并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劃分了夫妻共同財產,并確定了子女撫養權。
四、相關法律條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事實婚姻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具體來說,以下幾條法律條款是事實婚姻的重要法律依據:
1.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夫妻關系建立的方式包括結婚和事實夫妻關系兩種。事實夫妻關系是指男女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但沒有結婚登記,且雙方之間不存在離婚、死亡或其他情形的情況下解除夫妻關系的關系。
2.婚姻法第三十三條:夫妻之間的財產關系,由雙方協議處理;沒有協議或協議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的有關規定。
3.婚姻法第三十四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除一方能夠證明是個人財產的,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管理、使用和受益。
4.婚姻法第三十六條:離婚時,夫妻可以協議處理財產問題。協議不成的,適用本法的有關規定。夫妻分居一年以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況判決夫妻的財產問題。
根據以上法律條款,事實婚姻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地位和保護,事實婚姻夫妻之間的財產關系,應當遵循夫妻協議或適用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如果協議不成或者存在爭議,法院可以根據情況判決夫妻的財產問題。
五、結論
事實婚姻是指男女雙方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但沒有結婚登記,且雙方之間不存在離婚、死亡或其他情形的情況下解除夫妻關系的關系。自2001年婚姻法修改后,事實婚姻依然受到法律保護。在實際生活中,很多非婚生夫妻之間存在著事實婚姻關系。如果存在事實婚姻關系,其夫妻之間的財產關系應當遵循夫妻協議或適用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理。

閔行婚姻律師提醒大家,在認定事實婚姻時,主要應考慮以下因素:共同生活情況、社會認可程度、相關證據等。如果雙方協議處理不成或者存在爭議,法院可以根據情況判決夫妻的財產問題。因此,對于事實婚姻夫妻來說,保留相關證據、制定夫妻協議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為夫妻之間的財產關系提供更好的保障。
| 閔行婚姻律師視角下的事實婚姻財 | 非法同居生子分手后怎么處理?閔 |
| 上海離婚夫妻的財產如何合理分配 | 事實婚姻的法律迷宮:閔行婚姻律 |
| 婚外情的財產迷宮:閔行婚姻律師 | 婚姻登記的“可訪問性考驗”: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