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特殊需要
對特殊需要兒童的父母施加持續支持義務的要求因州而異。無論情況如何,一些州都不允許法院在孩子達到成年年齡后對父母施加任何撫養義務。在大多數情況下,必須確定孩子有身體或精神殘疾,以便法院命令父母在孩子成年后為孩子提供經濟支持。一些州定義了什么是殘疾,而另一些則沒有。一般來說,它必須是一種殘疾,使孩子無法獨立生活或獲得有意義的生活。重要的是要注意,對于能夠獨立生活并支持他或她自己但只是不愿意這樣做的孩子,將不會給予支持。
接受兒童撫養費的特殊需要兒童。在任何情況下撫養孩子都可以既充實又費力。父母總是擔心他們的孩子,并希望確保他們得到各方面的照顧。當孩子有特殊需要時,可能會導致他或她的父母對孩子的健康更加焦慮。如果有特殊需要的孩子的父母沒有一起撫養孩子,那么誰將為孩子提供經濟支持可能是一個特別令人擔憂的壓力來源。
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特殊兒童作為社會最弱勢的群體也應該被賦予受教育的權利。隨著經濟、文化與社會的發展,人們對于特殊兒童的態度與看法在改變。加拿大的特殊兒童教育從開始的排斥、隔離到目前的全納與融合,已經發展成為了世界上最值得學習的教育福利系統。我國特殊兒童教育經歷了從被歧視、拋棄到獲得救助保護的過程。然而由于人數相對較少,作為被社會忽略的群體,特殊兒童的發展狀況一直都未能得到主流的關注,我國相對缺乏健全和完整的特殊兒童教育福利制度。

不過隨著社會進步與經濟水平的發展,特殊兒童教育的問題逐漸出現在大眾的視野之中,各國都開始發展特殊兒童的教育事業。我國在2008組織實施了中西部地區特殊教育學校建設規劃,計劃為中西部地區建設1182所特殊教育教學校。隨后在2010年我國出臺了《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的將“特殊教育”列為教育改革的目標之一。2014年的《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年)》明確了“全面推進全納教育、使每一個殘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適的教育”。國家這一系列的部署表明了我國正處在加快特殊教育建設的關鍵時期。
根據加拿大《教育法》的定義,需要特殊教育的學生有五種類型:行為特殊、交流特殊、智力特殊、生理特殊和多重特殊。行為缺陷相關的學習障礙具體表現為:無法建立或維持人際關系;過度的恐懼和焦慮;有強迫性反應的傾向;非源于智力、感官或其他健康因素的無法學習。交流特殊有五種情況:自閉癥、耳聾以及聽力障礙、語言障礙、口語障礙和學習障礙。智力特殊:天才、輕度智力障礙、發育障礙。生理特殊:生理殘疾、失明和弱視。多重特殊則是指擁有超過一種特殊的情況。
加拿大特殊兒童教育經過了從隔離到融合再到全納的過程,他們的教育福利是逐步通過法律的完善、財政的支持、教育方法的進步還有社會觀念的改變來逐漸得到保障的。
支持超越多數年齡一個例外,如果孩子有特殊需要,法院通常會承認在孩子達到成年年齡時終止子女撫養費的規則的例外情況。在大多數涉及子女撫養的案件中,法院簽發的任何撫養令都將強制規定撫養義務,直到孩子達到成年年齡或高中畢業。在某些情況下,法院可判處一項義務,父母一方提供大學教育的成本,但該義務不是強加在不確定的時間,而且通常會結束或者當孩子達到一定年齡或已參加學院的一定的年數。但是,如果涉及子女撫養費案件的兒童有特殊需要,則法院可能會在子女成年后很長時間內施加撫養義務。
與所有子女撫養費案件一樣,如果父母能夠就撫養有特殊需要的孩子達成協議,他們就可以解決在孩子年滿 18 歲后由誰提供撫養費的問題。任何協議都應提交給對此事具有管轄權的法院,而孩子仍是未成年人。這確保了在父母一方未能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協議或蔑視不遵守協議的父母。
專家證詞如果您與您孩子的另一位家長就您的孩子是否有特殊需求、這些需求的程度或相關費用存在分歧,您可以聘請專家來支持您的立場,例如學習障礙專家。
特殊需要兒童支持和其他支持來源如果有特殊需要的孩子正在接受資助,則該孩子獲得的資助金額可能會影響他或她獲得醫療補助或補充保障收入福利的資格。部分資助可能算作收入,如果孩子的收入在任一計劃的限制下過高,他或她將被取消領取福利的資格。如果將贍養費支付給專為兒童而設立的特殊需要信托,則父母可能能夠為兒童提供供養并保護兒童獲得政府福利的能力。上海撫養權律師
| 上海婚姻律師視角:女兒五歲離婚 | 上海離婚律師視角:能否根據網上 |
| 上海離婚律師視角:面對法院判決 | 上海離婚律師視角:兩周半孩子離 |
| 上海婚姻律師視角:兩歲半小孩離 | 上海離婚律師視角:兩人都沒錢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