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部分人眼里,孩子繼承父母的財產天經地義,也是每個人都需要面對的事情。在2021年1月施行的《民法典》中,對獨生子女繼承財產做出了新的規定,其中明確:有四類財產,就算是獨生子女也不能繼承。接下來和上海繼承律師一起來了解。

一、父母的房產公司法定要求繼承人是哪些?
法定要求繼承中國第一時間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發展順序繼承人,兄弟之間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父母的房子如何進行繼承?
房屋的父母繼承: 首先,繼承人向房屋部門申請變更繼承權,并需要提交身份證、房屋權證和公證等材料。第二,房屋署職員在收到文件后,必須小心核實資料的真偽,確認文件無誤地被接受,帶同身份證到房屋署簽發付款單,并以付款單到指定銀行繳付手續費,并附上收據到房屋署領取房屋手令。
父母房屋繼承流程如下:
1.在登記信息和協議驗證窗口中完成信息登記、互聯網接入和協議驗證程序;
2.到房地產估價窗口辦理估價手續;
3、到公證服務窗口進行辦理公證手續;
4、到私人交易窗口辦理交易手續;
5.在契稅和印花稅窗口繳納印花稅;
6.到產權登記和產權證發放窗口辦理產權證更名手續。
【法律依據】《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學習用品;
(三)市民的樹木、牲畜、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擁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三、獨生子女不能繼承父母的四種財產
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民法典中,即使是獨生子女也不能繼承以下四種遺產,包括保險、死亡賠償金、養老金、使用權(宅基地和公房的使用權)、特定權利(指父母一方有簽字權、著作權等。).
①保險發展基金管理不能進行繼承有兩個主要原因,一是社會保險公司基金有受益人,二是通過繼承中國保險市場基金有道德建設風險。一般這種情況下,投保人在投保時有受益人。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時沒有一個指定受益人,保險投資基金將按照國家法定繼承順序分配。因為有騙保險的風險,保險基金不能以財產的形式繼承給子女。保險基金只屬于受益人,不能同時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
②死亡賠償和養老金:
金錢是繼承人在事故和官方死亡、工作場所和地區對死者家屬的經濟補償、經濟損失的費用。但是,這些都不屬于死者的遺產,所以不能繼承,只有死者的近親屬。法律規定,可以繼承的是所有權范圍,死亡賠償金、養老金和喪葬費屬于福利補貼,是死者的附屬權利,不能作為遺產繼承,死者不能作為遺書分配,但如果使用后有剩余,可以按照法定繼承的分配標準分配。
③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公共住房使用權):
這通常發生在農村地區,包括使用宅基地的權利和使用公共住房的權利。所謂公共住房,是指公共住房或國有住房。在一般情況下,個人只享有公屋居留權,即國家和單位擁有的最終財產。因此,這樣的房子不能用來繼承。父母去世后,如果孩子的戶口不在農村,父母就不能繼承房子,因為農村的房子是建在宅基地上的,所以只有使用權,沒有財產權。

④特定權利(父母一方有簽名權和版權):
特殊教育權力是指父母一方如有署名權、版權等,其子女之間無法進行繼承。舉例學生來說,假設我們父母寫了一本暢銷書,每年都能拿到版權費,那么在父母去世后,盡管這些孩子們學習可以充分享受版權收入,但相關設計作品的經營權,孩子們所說的并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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