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1年,前衛生部就頒布了《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和《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 ,禁止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使用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嚴禁銷售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上海婚姻律師來給大家講解一下有關的情況。

但地下商業性代孕行為對傳統的生育秩序和世俗倫理提出了挑戰。在“包裝成功”的承諾背后,有“換卵”、非生物、隱瞞胎兒疾病、出生缺陷等混亂,值得注意。上海婚姻律師想提醒大家,不要輕易相信代孕成功的廣告,要選擇正規渠道解決生育問題!
近兩日,有關鄭爽張恒生子的話題已經成為熱搜,引發了學生大量中國網友的關注和討論。近些年來,關于我們反對代孕的討論研究一直都是沒有停歇,但現實中仍舊不時有因代孕引發的各種經濟社會發展問題,例如通過前段工作時間代孕媽媽遭遇退單而導致企業所生孩童無法上戶口的新聞就備受人們爭議。
代孕作為一種變相的人體器官租賃行為,不僅違反了人類的道德倫理,而且對代孕婦女造成了嚴重的人身傷害。在呼吁反對代孕的同時,我們需要法律來支持反對代孕的立場。
1月18日,鄭爽前男友滾動發布微博瞬間引爆熱搜:
澄清最近的詐騙、高利貸等黑熱搜,同時說他留在美國是因為需要“照顧和保護兩個無辜的年輕生命”,并得到一張他抱著兩個孩子的照片。
根據張衡朋友提供的兩個孩子在美國的出生證明,有網友認為兩個孩子的出生日期和地點不同,而且出生間隔只有十多天,鄭爽和張衡懷疑在尋找兩個代孕母親,一時間在網上引發了熱議。
事實上,近一個月來,代孕相關研究話題已多次登上熱搜。先是陳凱歌導演的《寶貝兒》,撕開了代孕背后的倫理文化禁忌和法律環境問題,將“有償代孕”的灰色系統產業鏈發展帶到社會公眾教育視野里。因將代孕拍得過分“溫馨”,短片引起了人們極大提高爭議,人民對于法院報甚至可以點名提醒:我國企業明確規定禁止代孕行為。

最近幾天,一則“第一個被代孕客戶退回來的女孩上不了房”的新聞也登上了熱搜。據了解,成都47歲的代孕媽媽吳川川曾為財富代孕,但她感染了梅毒,被客戶拒絕。她可憐胎兒不肯墮胎,跑回老家生下女兒,因經濟困難賣了出生證,現在為3歲女兒求入戶。
2019年7月16日,《法制日報》發表題為《黑色代孕產業鏈調查報告》的大型綜合報告,向公眾開放“地下”,但國內代孕市場的規模不容低估。
代孕是指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即代孕母親)借助現代醫學技術(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及其衍生技術)將受精卵植入子宮,為他人(委托方)完成懷孕和分娩的行為。
目前,國內有關代孕的法律法規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是原衛生部《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 ,規定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使用代孕中華民國的,由省、自治地方、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罰款3萬元以下并給予行政處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01年8月1日生效的輔助生殖技術管理措施規定:
第三條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應用應當在醫療機構內進行,以醫療為目的,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倫理原則和相關法律法規。
禁止以任何一種形式進行買賣配子、合子、胚胎。醫療服務機構和醫務工作人員不得實施任何一個形式的代孕技術。
第二十二條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醫療機構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并對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交易配子、受精卵和胚胎
2、實施代孕技術;
3、使用方法不具有《人類通過精子庫批準證書》機構發展提供的精子的;
4、擅自進行性別選擇
5、實施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檔案不健全的;
6、經指定技術評定機構檢驗,技術質量不合格的
7、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

但上海婚姻律師認為,我們得看到,這一法律法規只是強制約束醫療服務機構和醫務工作人員,并無法得到有效針對我國當下所存在的代孕黑產業鏈,也無法實現有效規制想要學生通過代孕獲得孩童的生物學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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